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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准确无误并及时地执行指令的能力和意愿——是能顺利教导孩子的首要品性,所以,这应当是我们对孩子进行品行训练的第一个项目。
作为孩子在家庭或学校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服从”除了道德意义上的重要性,还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如果孩子在入学前就接受了完备而系统的“服从”训练,那么在第一学年,乃至往后的学校生活中,老师就可以省却许多训练教化的工作,从而避免学习过程的拖沓,避免浪费时间。
“服从”不仅包括道德意义上的遵从——比如遵从权威的旨意——还包括去执行这些旨意的能力。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孩子在意志上愿意服从,但是由于缺乏训练而无法有效执行指令。孩子闹别扭不听话,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是有意为之,而恰恰是因为缺乏执行指令的训练,从而无法将执行指令的意愿和相应的行为联系起来,或是存在不主动将两者联系起来的惰性。
可以试着观察一个初入学的孩子面对陌生人比如老师的指令,如“起立”“坐下”“看着我”时有什么样的反应。孩子通常会迷茫地环顾四周,即便陌生人用柔和的语调发出简单的指令,孩子依然可能显得迷惑而无动于哀。孩子完全明白“起立”“坐下”和“看着我”的意思,也没有表现出违抗的意图,之所以无动于衷,是因为没有将这几个指令和他自身的“起立”“坐下”“看着我”等这几个动作联系起来。
换句话说,这几个指令性句子对于这个孩子来说,从语法上理解都只是陈述句,而不是祈使句,只是进行事实陈述,而不是发号施令。为了训练孩子服从指令,甚至需要一边发号施令,一边强制性地要求孩子进行相应的行为动作,直到孩子能把命令和动作联系起来。正如我们训练小狗“趴下”时,总是一边喊着指令一边按着它趴下一样。如果在场的其他人在执行相同的指令,孩子往往通过模仿来学习执行。同时,如果在发号施令时加上名字,孩子会学得更快些。
同时,即便孩子完全有能力执行指令,但懒惰、自私、固执或者身体不适都会使孩子表现出逆反情绪,不愿意服从和执行指令。
服从命令的品质和执行指令的能力都可以通过专项的训练实现。实际上,如果及早地进行服从训练并牢固树立这样的意志品质,服从命令的品质必定根植于孩子心中。如果孩子习惯了一直顺从.服从指令,这个习惯的力量就会异常强大,任何时候都不会被“不顺从”的念头压倒。换言之,服从的习惯牢固树立后,无论在任何的情绪状态下,孩子都能服从并执行指令。
因此,在进行“服从”训练的过程中,首要的原则是坚持不懈地训练孩子立即执行发出的指令,不允许有例外。要知道,例外是破坏习惯养成的头号大敌。诸如“B来做不行吗,我正忙着呢!”或者“等一会儿,我忙完手上的活儿!”以此类推搪作为借口,尽管听起来有理有据,但是对习惯的养成极为不利,所以是完全不可迁就姑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