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182 4907 2815(微信同步)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与科研路交口)哈平路154-30/32号(1-2层)
自闭症儿童语言行为教学是什么呢?具体如下:
一、语言行为的概念
“语言行为”的概念于1957年由斯金纳(Skinner)在《语言行为》一书中首次提出。其定义为“以另一个人的行为作为媒介所增强的行为”。斯金纳是从语言的功能出发,强调语言的沟通功能,重点分析个体如何运用语言进行交流和为什么运用某种语言操作进行交流。
二、语言行为的含义
1、语言是学习的行为,是个体与环境互动的结果,它是通过后效关联来习得并加以泛化,如自闭症儿童表达“我要喝水”后,他人将一杯水拿给孩子,这将强化孩子此后想喝水时同样做出这种表达的行为。
2、语言行为实际上是说者和听者之间的社会互动。因此,说者和听者之间的各种反应(口语、文字、图片、手势、表情以及肢体动作)均可视作语言行为,如网络聊天、写信、微笑点头表示赞同别人的意见、手指物品表示想要获取此物等。
三、语言行为的核心要素
斯金纳强调,语言行为是说者与听者的社会互动,说者可以通过听者的反应行为来获得增强物或控制其环境。说者与听者既进一步解释了“语言行为”的定义,又说明了个体之间的沟通过程,即说者行为与听者行为对一个自闭症儿童而言在沟通过程中是交替变化的,在个体间是同时存在的。
比如,个体A与个体B为个体间的沟通。当A对B表达“我要吃香蕉”时,B拿了香蕉给A,此时A为说者,B则为听者。当B问A“还要吃什么”,A摇头表示不要,此时B由原来的听者转换为现在的说者,A则由原来的说者转换为现在的听者。
还有一种情况是个体同时扮演说者与听者的角色,即个体内的交流,比如个体C想要关门,便自己抬手将门关上。自闭症儿童有时会出现自言自语、哼唱等诸多自我感官刺激,个体既是说者又是听者的自动性增强,因此不需要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便可获得增强物或改变环境。